
公告日期:2025-08-2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 公司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定期存单、 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 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
(四)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五) 信息披露
公 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 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 因此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
策、 管理、 检查和监督, 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 公司将及时跟踪、 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 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 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 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5、 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可 以保障投资
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 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 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 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5年 8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保 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
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 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并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 东吴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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