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9790 证券简称:联迪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7
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13,808,081.74 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4,679,691.3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8,967,02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1,845,053.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 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原则上应当每年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1.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度现金分红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