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3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 年度开始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向其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按季度发放。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经营业绩激励金组成,其中经营业绩激励金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三、审议程序
(一)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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