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9:51:31 股吧网页版
惠丰钻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5-045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后,董事会提名王来福先生、高杰先生、王志强先生、李秀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1:《提名王来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高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王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4:《提名李秀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1:《提名王来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提名高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提名王志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4:《提名李秀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后,董事会提名郝大成先生、只金芳女士、朱嘉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3.1:《提名郝大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2:《提名只金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