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839680 证券简称:*ST 广道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 2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7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涨跌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40.9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核实方式:
电话询问、口头询问、微信询问等方式。
3、 核实结论: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2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2 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停牌 1 天,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复牌之日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对该事项报道,
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北京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 样 )。 详 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12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2 条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停牌 1 天,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复牌之日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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