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具体津贴发放。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基础。
第八条 担任公司管理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不再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者自愿放弃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
国家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
有权不予发放绩效奖金或津贴,若当年薪酬已发放的,可以予以收回:
(一)受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批评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以上处罚的;
(二)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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