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8《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并更名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
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
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将资金、资产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
司资金:
1、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2、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4、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5、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6、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应按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
管理,应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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