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广西华原过滤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
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
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公司还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须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三章 资金占用防范措施
第七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 董事长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工作小组。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相关清查工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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