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3《关于修订<董事 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公司董事尽职尽责,根据责、权、利结合的原则,结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 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
激励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 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董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出席公司会议等行使其职责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实报
实销。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提及的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事履行职责、聘请咨询机
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第五条 董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
业惯例。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5 万元(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2 万元(税前)
第六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担任董事职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责任等级发放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第七条 以上津贴发放标准自董事经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批准任职开始
按月发放,并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自愿放弃津贴的自放弃之日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和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议,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监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九条 任期内,公司董事正常原因辞职或非本人原因发生变动的,则按
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
第十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