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2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2,880,691.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719,308.1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1,682,752.74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133,000,000.00
加:理财产品赎回 8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94,273.97
减:2025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5,363,500.62
加:2025 年半年度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 80,921.47
金额
减:其他 0.00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94,447.5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3 年 6 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 年 6 月,公司将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中国工商银行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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