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79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4.09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
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通过投资、收购等形式,形成持有
其它公司股权形式的资产,该资产原则上应以长期持有为目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过程的管理和投资后的股权管理。投资过程
包括策划、谈判、签约以及实施。投资后的股权管理包括参与子公司治理和日常管理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可以在《公
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对总经理予以授权,在其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参与研究、制订公司投资战略,
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分析、论证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投资、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与资产管理相关的报批;协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进行财务核算与报
告,指导子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八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
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权限及决策管理
第九条 对外投资权限:
(一)公司股东会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决定公司一切投资及其处置事项。
(二)董事会可以在以下金额范围内决策进行合乎现行法规的对外投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的。
(三)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在总经理办
公会形成一致意见后,报董事会初审。
第十一条 初审通过后,总经理负责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
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制定投资预算,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对于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净资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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