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8670 证券简称:恒进感应 公告编号:2025-068
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的全部股份采用面额股,每一股的金额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相等。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 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先行通过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公司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借款、垫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但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本章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
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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