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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6:33:35 股吧网页版
硅烷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838402 证券简称:硅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前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5,005,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9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
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95,005,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
反对股数 3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国庆律师、巴书志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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