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美登科技(838227)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对美登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宇,董事、总经理马原,董事、副总经理王良晶,董事苏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靓依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具体来看,美登科技及相关人员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违规事实:2017年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创始人邹宇、王良晶、苏鑫合计代公司员工黄鋆持有公司约0.51%的股份(以公司2017年总股本为基数,对应约15.24万股)。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股权结构、公司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期间相关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公司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数互动网络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客数”)100%股权以及成都西阿爱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西阿爱木”)70%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一般户合计打款1277.42万元,用于支付公司一般户前期垫付的募投项目中涉及研发人员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

公开资料显示,美登科技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业内领先的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为电子商务服务软件的研发、销售和运营。2016年8月,公司在新三板挂牌。2022年12月28日,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其主营业务涉及基于电商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SaaS软件与短信等增值服务。
从业绩来看,2024年,美登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29.23%;归母净利润4178.20万元,同比下降1.64%。今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3725万元,同比增长7.40%;归母净利润1106.65万元,同比增长7.38%。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美登科技于2022年12月1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邹宇、王良晶、苏鑫以及员工黄鋆,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持股比例分别为45.57%、24.91%、18.68%、1.12%。这意味着,邹宇、王良晶、苏鑫三人公开持有的股份中,合计0.51%实际应为员工黄鋆持有。由于这一情况未披露,公司招股书及2017年至2023年一季度期间相关定期报告中股东持股信息失真。而长达6年的代持未披露,也暴露了公司治理与合规意识的薄弱。

记者查询发现,美登科技曾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了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披露,为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电商交易链路上的产品布局,公司拟收购美满科技持有的杭州客数100%股权以及成都西阿爱木7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560万元,但未提及交易完成及后续进展。
对于本次收到警示函的影响,美登科技表示,公司目前均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行政监管措施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针对浙江证监局采取的措施,美登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化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切实提升合规与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