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86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3:《关于修订<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公
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
目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三)新增对外权益性投资(如增资扩股、股权收购);
(四)股票、基金、债券、委托贷款、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
(五)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
(六)对外发放贷款;
(七)其他投资事项。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六)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10%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董事会审议上述投资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第五条 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四)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投资项目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总经理办公会权限
范围内的项目(除向其他企业投资外),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超过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向其他企业投资的情形外,公司其他任何向其他企业投资的情形均应由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 投资项目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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