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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4 20:58:54 股吧网页版
路桥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84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1:《关于修订<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或本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融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其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对管理层业绩进行评估;

(十七)制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十八)决定公司工资收入分配等职工权益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召集、召开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七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下列
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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