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定,制定本章程。
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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