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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9:42:56 股吧网页版
华信永道: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的参股公司永昇新能(杭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昇新能”)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或金融租赁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贷款额度。公司拟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按持股比例(10%)为永昇新能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承担永昇新能实际贷款额 10%的担保),但任何情况下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具体贷款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7%。

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及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已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事项已事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关联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永昇新能(杭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杨公堤 29 号 6 号楼 311 室

注册资本:20,000,000 元

实缴资本:11,000,000 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永久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储能技术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服务;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16 日

关联关系(如适用):参股公司

(二)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8 月 15 日资产总额:11,000,000 元

2025 年 8 月 15 日流动负债总额:0 元

2025 年 8 月 15 日净资产:11,000,000 元

2025 年 8 月 15 日资产负债率:0%

2024 年度营业收入:0 元

2024 年度利润总额:0 元

2024 年度净利润:0 元

审计情况: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贷款担保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被担保人永昇新能为公司持股比例 10%的参股公司。永昇新能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贷款,公司通过担保方式对参股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其经营发展。永昇新能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本次担保系为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之需,同时公司对其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整体可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或金融租赁公司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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