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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21:39:23 股吧网页版
三元基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5-072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仍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新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方案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
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
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
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
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对于不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
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
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第四章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九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董事津贴标准,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定义的词语、简称应与《公司章程》中相关词语、简称的释义相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制订及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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