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5-089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不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如有),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参股公司《公司章程》等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和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八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其他法律文件对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九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及选举董事。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通过行使职权确保子公司运营管理以及制定的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细则等不违背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证照、董事会(如有)、监事会(如有)和股东会(如有)资料等应当报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公司内审部门根据公司相关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具体负责子公司审计。必要时,公司内审部门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所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定义的词语、简称应与《公司章程》中相关词语、简称的释义相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制订及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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