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5-069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仍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以下简称“《指引第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报送等内幕消息管理相关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制度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制度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五)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六)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七)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八)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十)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十一)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三)公司分配股利、增资、股权激励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四)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五)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北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为重大事项提供服务以及参与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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