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5-084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投票权的要约行为。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投票权。
第二章 征集投票权的主体(征集人)
第四条 下列主体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独立董事;
(三)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第五条 征集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投票权。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条 以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时,必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征集投票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股东作为征集人征集投票权时,可以采取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征集投票权。
第七条 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时,必须就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征集投票权;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应当将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委托给同一征集人。
第八条 征集人和接受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对征集、委托投票行为和与征集投票权有关的所有公示材料,负有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的责任,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九条 征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或他人的权益。
第三章 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及基本内容
第十条 征集人在征集投票权时,应当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征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制作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应当详细说明征集投票的方案,该方案中应当含有股东在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时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步骤。
第十二条 征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并在规定的期间内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接受征集投票的股东,可以从媒体上复制或直接向征集人、公司索取征集投票权委托书,进行填写和签署。
第十三条 征集人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国家公证机关,对征集人资格、征集方案、征集投票权委托书、征集投票权行使的真实性、有效性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
第四章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第十四条 征集人应当至少于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征集人声明与承诺;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征集人为法人的,应当披露其名称、住所、联系办法、指定披露信息媒体(如有)、前十名股东及股本结构、主营业务、基本财务状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为自然
人的应当披露其真实姓名、住址、联系办法、任职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等;
(三)征集投票权的目的;
(四)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方案(含征集对象、征集时间、征集详细程序、被征集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
(五)征集人明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