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下简称“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证券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制订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订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以下简称“本章程”“公司章程” 下简称“章程”“公司章程”或“《章
或“《章程》”)。 程》”)。
第二条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 第二条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发起设立。潍坊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发起设立。潍坊
智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04 月 智新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04 月
18 日。2015 年 11 月公司在潍坊智新电 18 日。2015 年 11 月公司在潍坊智新电
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为 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 股份有限公司。在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业执照号 913707007884641257。公司实 信用代码为 913707007884641257。
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
约束,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
律保护。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辞任或被免职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东以其所认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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