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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16:46:11 股吧网页版
宏裕包材: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62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6《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
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所在区域和行业等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上述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结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司实际;

(二)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对上述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其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和业
绩确定,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

每年初,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外部环境、资产和效益规模、全员总体薪酬水平等因素,按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销售收入与净利润情况同比年初制定的同类指标的综合增长比率,确定本年度董事长基本薪酬标准。

上述人员除董事长以外的其他人员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董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薪酬=董事长年度基本薪酬*职务系数

第六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的次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在公司领取
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结果,组织进行评价并确定绩效薪酬。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针对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与管理创新、融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
公司将上述人员上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下年度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和年度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上述人员薪酬总额在核定前,每月按一定标准进行预付,全年预付
总额不超过年薪总额的 80%,其余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兑现结果发放。

上述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的时间为准,从变动次月起执行新岗位薪酬标准。

上述人员按本办法领取薪酬,按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政策,领取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并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不得领取其他工资、奖金和补贴等收入。

第八条 对于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视
实际情况予以扣发或不发绩效薪酬,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处分;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企业资产流失;

(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六)因个人原因被免职或擅自离职。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经股
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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