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其中,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相关条款较多,且不涉及实质性条款内容变更,不做单独列示。其他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支部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党支部成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成员、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 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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