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予以提供。
(二)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诚实守信原则。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主动性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话咨询;
(六)邮寄资料;
(七)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路演和分析师会议;
(九)现场参观;
(十)公司网站、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其它。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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