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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9:06:42 股吧网页版
汉鑫科技: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管
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确定薪酬的直接依据,薪酬的增长以季度和年度绩效结果为依据,与绩效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二)聚焦关键原则

薪酬分配将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业务领域有所倾斜,以及为公司持续创造价值的关键岗位有所倾斜,实现边际效用最大化。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薪酬的确定必须与公司业务战略相适应,与公司整体效益提升相适应,以及与市场行业水平相适应。原则上,薪酬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公司效益增长幅度。
(四)竞争与公平性原则

建立具有一定市场、业内竞争优势的薪酬体系,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有效激励内部良性竞争并兼顾公平,对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回报。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
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资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 公司内部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其所任职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其所任职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组成。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
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
(二)奖金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以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岗位绩效相挂钩,根据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
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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