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084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以更好地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投资机构委派董事及独立董
事;
(1)内部董事是指除外部投资机构委派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
(2)外部董事指由外部投资机构委派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公司内部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办法执行。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月领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后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九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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