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68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等,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节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
书 1 名。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 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
前提出辞职,辞职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九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应对其任期内经营状
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七)事先征得董事长认可后,决定副总经理的分工及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权限执行。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比照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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