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5-132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3.20《关于修订<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增补新的委员。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用或者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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