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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7:36:09 股吧网页版
奔朗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应予披露的其他信 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五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
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八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北交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北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北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
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第十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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