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3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关联职工代表杨成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选举杨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关联董
事杨成先生回避表决,同意改选杨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尹育航先生回避表决,同意提名尹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成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50,000 股,占
公司股本的 2.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杨成先生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提名尹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吴桂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259,113 股,占公司股本的 3.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离任董事吴桂周先生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如果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对上述股份限售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定执行。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
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本人同意将该等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3、关于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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