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谷红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8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谷红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8,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与会股东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0 0% 0 0% 0 0%
独立董
事任期
届满暨
补选公
司第四
届董事
会独立
董事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连莲张曹栋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启 独立董事 任命 2025 年 6 月 2025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24 日 时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一)《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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