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836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展公司压裂支撑剂业务,提升产业链布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内蒙古袤宇能源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现金认缴出资,持股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测算,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1.3 之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 75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上述指标要求,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向投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新设公司的名称、地址、具体经营范围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袤宇能源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经营范围: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暂定,以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
股比例
攀枝花秉扬科技 1,000 万元 现金 认缴 100%
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相关的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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