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6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
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经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视情况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八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经理人员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除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外,还应关注公司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作出日常经营的其他决策。
第十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
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十四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或者其他经理人员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经营模式、产品结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的;
(二)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者同比大幅变动,或者预计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
(三)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五条 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总经理主
持,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 员列席。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或其他部门负责人代 其主持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
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 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为其常设机构。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至少提前一天由总经理
办公室秘书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与地点;参加会
议人员;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总经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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