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836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7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9: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未 作出规定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职责、职权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 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 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
必要的条件:
(一)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上市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节,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 公司应当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
和信息。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三)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四)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五)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六)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七)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充分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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