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9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修订<
内部审计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
的方法,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
司、驻外办事处等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正、廉洁”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
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
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部负责。公司根据审
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进行
审计,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中介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
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工作;
(二)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对公司会计资料所反映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
(五)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和经济性进行审计;
(六)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重要的对外投资与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以及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审计;
(八)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
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过程中获取的
审计证据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应清晰、完整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十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应当遵守有
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权限
第十七条 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一)参加公司有关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项目招标等会议,参与制定和修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提供审计资料(含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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