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4: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保障经营层依法合规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依照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建立健全规范、合法、
科学、民主的经营管理制度。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及财务负责人一名,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总经理授权,协助总经理分管各条线工作,其具体职责权限由总经理决定。总经理本人要求辞职,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按《公司章程》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任。在未批准前必须按规定继续履行好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
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六)董事会授权事项报告;
(七)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总经理应在接到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按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报告工作。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八条 总经理制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
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九条 总经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的
利益,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应忠实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授权事项,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协助总经理处理总
经理职权范围的日常事宜。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将职权范围内事务分类并指定具体副总经理主管负
责,副总经理应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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