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法定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有关人员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投票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其中一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下设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范围、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独立董事因不符合《独立董事工作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