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21:41:31 股吧网页版
中航泰达: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公司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根据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章程任何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 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而章程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 被终止执行,不影响本章程其他条款的为无效而被终止执行,不影响本章程其 持续有效和执行。
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木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宗旨:秉承“木石
石信念,云水情怀”的企业精神,共同 信念,云水情怀”的企业精神,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