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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4 19:56:36 股吧网页版
长虹能源: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4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权限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选
任副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经理职权

第一节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第九条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享有以下权利,并签
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一)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交易,须经总经理审批批准;

(二)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实施;

(三)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由总经理审批的交易事项。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报告一次,报告可以
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
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遇有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总经理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为总经理的辅助人员,对总
经理负责,并应协助总经理作好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
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二节 副总经理职权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具体工作职责根据内部分工确定。

第十六条 副总经理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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