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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9:30:14 股吧网页版
易实精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080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6 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 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含 50%)以下但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子公司或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

第四条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管理决策、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决定权利,同时将对各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子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子公司规范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的检查与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决议、会议记录等应符合《公司法》及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 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总体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第九条 子公司应当对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按《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十一条 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
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未设董事会的子公司为执行董事、下同)、股
东代表监事(未设监事会的子公司为执行监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母公司向子公司提名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母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母公司在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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