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4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为加强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可参照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与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通
过扩大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如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等方式融入资金。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二)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尽量降低融资成本;
(三)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四)权衡资本结构影响;
(五)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公司融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是:
(一)保证融资活动在发生前得到适当的审核;
(二)保证融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保证利息和股利的正确计提和及时支付;
(四)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的
融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以及第十条的规定提请履行审批程序。融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控制融资风险;
(二)对公司融资结构进行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方案;
(三)对公司的融资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
(四)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策划、论证与监管;
(五)进行资金筹划、信贷管理及募集资金管理工作。
公司的权益性融资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
小组拟定,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子公司权益性融资方案经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总裁、董事长审批。
公司进行权益性融资时,应聘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咨询、
审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专业方面的工作。
公司申请债务性融资时,应由财务部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并
同时抄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申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名称;
(二)拟融资的理由、金额及期限;
(四)融资的抵押、担保条件;
(五)其他相关内容。
申请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并购等融资应当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债务性融资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筹划和管理,
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核算融资活动。财务部根据公司整体的资金需求进行融资规划和方案制订,并提出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报告,并按照如下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批准程序:
(一)总裁行使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的新增融资决定权;
(二)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超过20%(含 20%)且不超过 50%的新增融资,报董事会审批;
(三)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含 50%)时的新增融资,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公司在进行融资时所涉及的担保业务仅限于公司所属企业之间发生的
担保行为,该担保行为遵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在融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遵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以抵押、质押方式融资,应当对抵押物资进行登记。
业务终结后,应当对抵押或质押资产进行清理、结算、收缴,及时注销有关担保内容。
董事会或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
对该等融资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依据。
债务性融资活动应遵守金融机构借款的规定,接受金融机构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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