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能够独立客
观履行监督和决策职责的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三)内部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职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由董事会制定,具体由固定岗位基本薪酬和浮动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岗位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具体职位工作量等内容制定,浮动绩效薪酬部分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决算的一部分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后发放;同时公司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制定次年的高管岗位薪酬考核方案及次年度预算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取消
津贴、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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