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5-069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2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 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与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前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北京证
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
过公司官网、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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