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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7:47:36 股吧网页版
富士达: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5-058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富士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召开股
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勤勉责任,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依法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
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
事规则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改方案;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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