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835438 证券简称:戈碧迦 公告编号:2025-096
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任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虞国强回避
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童宏杰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未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童宏杰、
周堃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选举虞国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5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童宏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童宏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本次提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本次提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吴林海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及董
事。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74,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杜聃先生,因工作调动,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该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人员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变动未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 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名及任命的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有
积极作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吴林海先生、杜聃先生任职期间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了此次提名人员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 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 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吴林海先生的《辞职报告》;
2、杜聃先生的《辞职报告》;
3、《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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