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5436 证券简称:捷泰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捷泰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
《福建捷泰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2016-032),经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致使原公告未能完整表述诉讼进展情况,存在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为: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和解协议》,受影响主要有:1,鉴于我司已使用部分福
州康厦的存货,我司已返还福州康厦剩余存货,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结算;2,我司原预付福州康厦收购款 2,908,332.26 元用于本次存货金额不足部分的抵扣,抵扣后的差额多还少补;3,需要偿还原福州康厦提出的未结算的厂房和设备等使用费合计 182 万元;4,后期会减少原属康厦部分的业务所带来的收入。目前双方正加速办理上述涉及尾款结算及后续交接事宜。
二、现更正为:
公告编号:2017-023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和解协议》,受影响主要有:1,鉴于我司已使用部分福州康厦的存货,我司已返还福州康厦剩余存货,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结算;2,我司原预付福州康厦收购款 2,908,332.26 元用于本次存货金额不足部分的抵扣,抵扣后的差额多还少补;3,后期会减少原属康厦部分的业务所带来的收入。目前双方正加速办理上述涉及尾款结算及后续交接事宜。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捷泰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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