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060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
切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 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一定数额 的津贴。
第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拾万元整,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
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
放。
第四条 独立董事任职津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独
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差旅费
以及按《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交易所谴责或证券监管部
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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