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069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 障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向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
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六)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公司应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十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其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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